一、喂养次数
1.生后3个月内应“按需喂养”。
2.3月龄后婴儿可建立自己的进食规律,开始按时喂养。
婴儿有控制自己进食量的能力,允许每次奶量有波动,避免采取不当方法,刻板要求婴儿摄入固定的奶量。
二、奶粉的调配
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的方法进行调配。
三、治疗性奶粉的选择
1.低敏配方:对确诊为牛乳过敏的婴儿首选氨基酸配方或深度水解蛋白粉。
2.典型的半乳糖血症:需要特殊的不含半乳糖的配方奶粉。
3.枫糖尿病:需要特殊的不含亮氨酸、异亮氨酸和缬氨酸的配方奶粉。
4.苯丙酮尿症(PKU):需要特殊不含苯丙氨酸配方(可以在密切监视的条件下给予少量母乳喂养)。